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杭运政罚〔2021〕14478 |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核实,2021年7月26日至8月22日杭州金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超速车辆为8辆(浙A1X286、浙A5G127等),该公司未及时提醒和纠正超速车辆驾驶员。执法人员依法取得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金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4 |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