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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阅江(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德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99188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晋民初字第5128号
    案号 (2015)晋执字第045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1-05
    发布日期 2016-02-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阅江(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晋江市青阳泉安中路国际大厦商务楼的第五层至第八层、第三层的办公室及楼梯边一间、第九层网球场返还给原告晋江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被告阅江(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晋江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金597400元;三、被告阅江(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晋江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自2015年5月13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按每月76000元标准计算的房屋占有使用费121600元;四、被告阅江(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晋江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代垫的水电费493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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