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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0〕216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4月10日08时53分,浙E.E2599普通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湖州交通运输局视频监控抓拍。据查,2020年04月10日08时53分,浙E.E2599普通客车在104国道湖州湾山加油站路段杭州方向(湖州湾山加油站对面公交站路段)停靠上客1人,此处不是该班车批准停靠配客的站点。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1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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