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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保)食药监食罚〔2017〕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23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90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8
    决定机关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