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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禁)行罚决字[2020]081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湘湖逍遥有限公司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未按照规定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毒警示标志、禁毒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的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14日15时许,民警在萧山区闻堰镇湘湖逍遥有限公司(逍遥庄园)检查该酒店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要求落实禁毒防火墙工作。未在走廊张贴禁毒标识,未在大厅摆放禁毒大型水牌或易拉宝,未与员工签订禁毒责任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禁毒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