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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1〕0233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21日,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抓拍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年1月17日8时40分,浙E17209普通客车在104国道湖州湾山加油站路段杭州方向(湖州湾山加油站对面公交站路段)停靠上客1人。浙E17209普通客车是南浔到歙县的省际班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6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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