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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环罚决字[2020]8-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行政处罚内容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环罚决字[2020]8-17号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7933763147法定代表人:许凌飞住所:天台县工业园区八都路1号2020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部署的全市暗管排查行动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1-6月份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存在明显差异,你单位人员无法说明部分污水去向。2020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工作人员季友卫、王秀杰、范周伟分别做了询问笔录。你单位季友卫、王秀杰、范周伟均承认了利用潜水泵和软管从废水综合调节池抽取废水直接排放到污水管网的事实。你单位的这一行为涉嫌环境违法,我局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现查明以下事实:你单位主要从事原料药生产。目前在产的产品为依那普利100t/a、赖诺普利20t/a、雷米普利5t/a、赖诺普利酯5t/a、卡托普利精烘包50t/a、喹那普利精烘包5t/a、苯磷硫胺精烘包50t/a。其中依那普利100t/a、赖诺普利20t/a和雷米普利5t/a项目的批复文号为台环建[2005]133号;赖诺普利酯75t/a、卡托普利精烘包50t/a和喹那普利精烘包5t/a项目的批复文号为台环建[2010]154号;苯磷硫胺精烘包50t/a项目的批复文号为天环建函[2011]126号。这些项目均已经过环保验收,其中依那普利100t/a、赖诺普利20t/a和雷米普利5t/a项目的验收文号为台环验[2009]33号;赖诺普利酯75t/a、卡托普利精烘包50t/a和喹那普利精烘包5t/a项目的验收文号为台环验[2013]44号;苯磷硫胺精烘包50t/a项目的验收文号为天环验[2013]32号。2020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调取你单位今年1到6月份用水、排水资料,经计算,你单位1-6月总用水量3.7899万吨,污水排放量为1.15296万吨,污水排放率不到30%,你单位无法说明部分生产废水去向。9月6日,执法人员分别向你单位副总经理季友卫、安环部环保主任王秀杰、环保设施操作工范周伟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你单位季友卫、王秀杰、范周伟承认了利用潜水泵和软管从废水综合调节池抽取废水直接排放到污水管网的事实,并在9月6日晚上,你单位安环部环保主任王秀杰和环保设施操作工范周伟到现场指认偷排废水的工具、抽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1
    决定机关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