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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产品销售欺骗投保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6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30
    决定机关 宁波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顾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