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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独林罚决字[2020]第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于2021年8月8日前恢复原状;2.处以67638.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8
    决定机关 独山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