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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2101200715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涉嫌招牌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未及时修复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6月15日20时49分,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钱江世纪城中队执法队员通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在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市心北路2000号归谷大厦1层10号设置招牌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当事人设置店招“上海银行”的“银”一字存在缺亮情况。执法人员曾于2020年06月08日19时56分发现当事人的缺亮情况,并于06月08日向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未及时修复。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5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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