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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仑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2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2月6日16时05分许,当事人宁波市天酬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在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青墩片区*地块房地产项目(奥园工地*号地块)门口处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属实。当事人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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