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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邢处〔2021〕130503210003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5
    决定机关 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