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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0〕256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8月17日,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办证窗口移交的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处罚单位)案件:经检查,湖州杨家埠矿山企业服务中心名下车辆浙EYJ287、浙EYJ286、浙EYJ381、浙EYJ361厢式货车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有效期至2018年8月,已超期,湖州杨家埠矿山企业服务中心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其行为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处罚单位)。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8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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