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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宝食罚字【2017】燕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9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
    法定代表人 黄杰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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