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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青处字(2019)第2920190016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7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东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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