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SQ20200914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9月14日,壹康优护门诊部在执业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6号5-10卡未配备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在预检分诊点,未对就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4
    决定机关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