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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长泰县金龙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X11775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漳民初字第194号
    案号 (2019)闽0625执21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2-11
    发布日期 2019-02-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3000万元及律师费10万元、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