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嘉南(消)行罚决字〔2019〕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浙江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位于嘉兴市解放街道凌塘路的荣盛香韵名苑小区负责建设的荣盛香韵名苑小区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决定给予浙江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缴纳罚款(账户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结算户,帐号:120406612900009760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兴市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0月8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8
    决定机关 南湖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