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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运政罚〔2021〕1613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4日14时5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波龙永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在2020年11月12日发生了一起死亡一人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事故驾驶员为苗联产。经查:苗联产于2020年10月19日入职,在入职后,企业没有给驾驶员开展过岗前培训就让驾驶员上岗作业。在对企业的2020年10月份之后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台账的检查中,也没有出现驾驶员苗联产的签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至三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其行为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处罚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5
    决定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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