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沙市区工商处字[2019]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5
    决定机关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市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连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