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草执法工具箱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0885434.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46519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5 |
申请公布号 | CN212465199U | 申请公布日 | 2021-02-05 |
分类号 | A45C11/00(2006.01)I; | 分类 |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
发明人 | 牛苏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烟草公司厦门市公司 |
代理机构 | - | 代理人 | - |
地址 | 361000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信诚大厦12楼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一种烟草执法工具箱,包括箱体、平板电脑、打印机、键盘、鼠标、扫码枪、移动式摄像头、录音笔、UKEY,自检系统;本实用新型设置自检系统,在每次执法完成关闭箱体后,自检系统都会检测一遍箱体内相关的执法设备是否有回收并放置回相应的位置,若其中有一样设备没有回收,自检系统自动检测到信号,并控制蜂鸣器发出告警的警示音,提醒工作人员检查设备完整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