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礼工商处字(2016)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0
    决定机关 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