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运罚决字[2017] 第33032651171003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平阳县群力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02月20日16时22分,浙C.9593学驾培车辆在当天未上传教练员照片和学员照片,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被我执法人员查汤礼韬、黄小武获。2017年2月20日16:20分,我对学员的教学中,没有上传任何照片。16:25分,16点30分,我对学员的教学中,没有上传学员的照片。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3 |
决定机关 | 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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