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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百色柏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覃萧宁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98195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右民二初字第178号
    案号 (2014)右法右执字第0062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7-22
    发布日期 2015-12-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广西百色市桂宁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百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 3086053.8元及利息,利息以代偿款3086053.08元为基数,按中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二、由被告广西百色市桂宁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百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逾期担保费108000元和违约金450000元,合计558000元;三、由被告百色柏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覃萧宁、被告黄梅芳各自在450000范围内向原告百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四、上述各被告各自向原告百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支付的利息、逾期担保费及违约金的总和,不得高以代偿款3086053.08元为基数。五、被告广西百色市桂宁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由被告百色输入法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覃萧宁、被告黄梅芳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赵璐在抵押物价值120000元的范围内对被告广西百色市桂宁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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