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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卫医罚[2020]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30000,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2
    决定机关 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