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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汝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部分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汝州建业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敷设不符合规定电器线路及所属电器产品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26
    决定机关 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