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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2020〕1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87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7
    决定机关 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庄景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