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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园市监案〔2019〕0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引人误认的混淆行为及其从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5.13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4
    决定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新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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