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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案字〔2020〕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6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7
    决定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