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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案字〔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低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1468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3
    决定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德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