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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药监药罚〔202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2.处货值金额3500元二倍罚款7000元;罚没款合计10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决定机关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