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栖交综罚字[2022]020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9 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30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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