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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公(浏河)行罚决字〔2019〕15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7
    决定机关 太仓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