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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市管罚处字〔2017〕16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成立后存在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情形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盛晓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