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30068****200C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322民初2282号
    案号 (2020)豫0322执116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11-0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市安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用102200元及其违约金。(从2017年4月1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50元,减半收取1275元,由被告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限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不缴纳,本院移交执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