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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规罚潼字〔2019〕第05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内容 1、对超出规划审批计容面积的155.09平方米,按照开发单位提供的已出售11套房屋的商品买卖合同中的均价3879.15元-平方米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收入共计人民币601617元(陆拾万壹仟陆佰壹拾柒元整);2、对未超出规划审批计容面积的2.55平方米按照工程造价1810元平方米的10%进行处罚,罚款共计人民币461.55元(肆佰陆拾壹元伍角伍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4
    决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