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洁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宋秀辉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651469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506民初4828号 |
案号 | (2018)苏0506执95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2-07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秀辉、江苏洁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借款本金2700000元、利息358500元(截止2015年7月28日前),以上合计3058500元,其中的借款本金2700000元由两被告共同自2018年1月至同年6月份的每月20日之前各给付原告50000元;自2018年7月至同年11月份的每月20日前支付480000元;于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原告利息358500元(截止2015年7月28日前)及以实际结欠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7月2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若两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有权就两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执行。 二、被告宋秀辉、江苏洁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上述付款义务后,原、被告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1684元,由被告宋秀辉、江苏洁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原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