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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仁环罚字﹝2018﹞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环评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包装车间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擅自于2010年4月动工建设,2011年10月份建成并投入生产,占地面积19亩,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现建有生产厂房3栋,窖池68口,酒甑10套,1吨和2吨卧式燃煤锅炉各一台,办公楼1栋,日处理80吨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锅炉房2栋,包装车间1栋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30
    决定机关 仁怀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