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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余综执03字第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6
    决定机关 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余庆县城镇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