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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公(东)行罚决字[2019]52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市东达纺织厂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左右,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大葛村的绍兴市东达纺织厂开设域名为sxddfcz.com.pe168.com的网站用于公司产品展示,绍兴市东达纺织厂作为网络运营者未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导致网络存在安全风险。于2019年4月16日被公安机关在日常检查中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绍兴市东达纺织厂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6
    决定机关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东浦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