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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茂交罚[2019]0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01月06日11时08分,茂名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使用粤K10381粤K049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柴油途经茂湛高速鳌头收费站,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1/58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2/58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茂名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使用粤K10381粤K049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事实清楚,程度一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行政处罚内容 茂名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使用粤K10381粤K049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6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