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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宏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05507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481民初555号
    案号 (2016)豫0481执74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舞钢市人口计生委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舞钢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7-11
    发布日期 2016-07-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前支付原告通许县运河化工纺配综合厂货款7026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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