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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A鄠邑环罚 〔202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壹拾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0
    决定机关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