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00020****72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1029民初845号
    案号 (2019)晋1029执36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乡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乡宁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15
    发布日期 2019-11-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阳贵、高永利保证金295.09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95.09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1367.2元,由被告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