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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和市税罚〔2019〕88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8-01-01 至2018-06-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源编号:F65320120161085010)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1-01 至2018-06-30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级3,税源编号:T65320120160002571)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