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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案处字〔2017〕第05020171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3747.0元;没收侵权商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4
    决定机关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沈寒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