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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00146
    违法行为类型 故意绕道行驶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决定给予贰佰元整(200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7
    决定机关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李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