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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咸工商沣东案字〔2016〕第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之规定。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对该行为,。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5000元(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14
    决定机关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何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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