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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铜环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8.565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1
    决定机关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