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1〕〔南〕狮综执城建1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佛山市南海区长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开始,未经批准,擅自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商业路旁红岗地块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地面硬底化,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3227.90平方米(折合4.84亩)。上述土地在佛山市南海区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中地类为建设用地3227.90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佛山市南海区长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商业路旁红岗地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地面硬底化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3227.90平方米(折合4.84亩),按照占用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处以罚款人民币32279.00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柒拾玖圆整;\n二、责令佛山市南海区长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土地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碣社区居民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6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